Investor Relation
如何进行基金单位权益的披露?

需要披露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权益的人士或机构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网址www.hkex.com.hk取得申报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网址亦就如何填写申报表提供指引和说明。你亦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填写申报表。凡在申报表﹑指引和说明提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之处, 须当作为提述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请注意管理人将不能就个别情况提供任何意见。

递交权益披露申报表予管理人

请将填妥的权益披露申报表传真至以下管理人的传真机号码:(852)25196473及或电邮至:tau.nancy@yuexiureit.com,并注明由關志輝先生收。当管理人收妥您发出之申报表,您会收到由管理人发出之书面确认。

管理人收到之权益披露申报表

根据信托契约,管理人兹收到以下有关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权益披露申报表:

(请点选这里看重大单元持有人通知)
注意

管理人会将其接获之所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权益披露申报表以原文直接上载于本网页内。管理人对予该等权益披露申报表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所载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并无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并明确表示不就该等权益披露申报表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信托契约,倘根据信托契约所规定须承担披露责任之人士未有根据信托契约之条文作出披露(不论该名人士是否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持有人),管理人或受托人有绝对酌情权就该名人士持有权益之任何或全部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受影响基金单位」)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动:

(i) 宣布暂停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所附带之投票权(而当作出该项宣布后,该等投票权就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而言将在所有方面被暂停);

(ii) 暂停支付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之任何分派;

(iii) 就每一日未有遵守信托契约之条文向每一个受影响单位收取最多港币0.10元之行政费用(由该名人士须作出披露之日开始计算); 及或

(iv) 暂停及/或拒绝登记任何部分或所有关基金单位之过户,

直至已全面遵守相关披露之规定,并令管理人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满意为止 。

根据信托契约,每位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基金单位持有人及所有透过或借着基金单位持有人提出索偿之士明确承认及同意授予管理人及受托人上述权利及权力,并同意受管理人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根据信托契约真诚采取之任何行动所约束。

请在这里点选,以取得管理人的私隐政策声明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