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② 不包括寫字樓76,512.3平方米的停車位面積及7,752.5平方米的其他配套用房面積;不包括零售商場261.9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用房面積;
③ 不包括10,289.1平方米的停車位面積及29,797.1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用房面積;
④ 不包括1,408.3平方米的停車位面積;
⑤ 不包括2,104.3平方米的停車位面積;
⑥ 不包括435.9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用房面積;
⑦ 不包括70.4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用房面積;
⑧ 不包括13,502.6平方米的停車位及2,610.4平方米的特定用途面積(管理層辦公室、業主委員會辦公室、自行車停放處、避難層);
⑨ 不包括寫字樓10,490.3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用房和避難層面積;不包括零售商場1,924.8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用房面積;
⑩ 不包括17,663.6平方米的停車位面積;